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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牛新闻》复工后工地疫情防控怎么做? 省住建厅发布权威意见

    2月9日后企业即将面临复工,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应如何做?2月7日,扬子晚报记者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题研究部署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责任再压实、工作再细化、措施再抓实”的要求,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工地开工条件进行复核,突出健康排查、设置隔离观察条件。要求复工企业严格遵守属地政府疫情管控规章制度,服从属地管理指导,按其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方案。

    建设单位承担疫情防控首要责任

    在复工前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强化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建设单位是拟复工工地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全面做好工地疫情防控的组织、处置、协调工作,牵头建立疫情防控组织体系,明确包括施工总承包、监理、专业承包(分包)、劳务分包、材料供应等相关建设主体的防控责任。施工工地现场必须达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规定的要求后,方可进入复工流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是疫情防控的直接责任主体,要结合实际组建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并明确工地现场各参建单位的具体责任人和防控工作职责,牵头做好务工人员信息登记并录入实名制管理系统,切实做好组织排查、信息报送、隔离观察、疫情防控、生活保障等工作。监理单位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施工单位隐瞒不报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和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

    加强健康排查,对工人去向身体状况等信息全掌握

    制防控方案:工地疫情防控工作组要制定明确、细致、操作性强的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要根据施工工序进度制定详细复工计划,包括务工人员分次分批到位的名册计划表。向所有务工人员告知防控相关信息,开展所有务工人员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务工人员是否离苏及前往地点(时间)、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对近两周有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返苏和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的务工人员,施工单位必须在册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观察期限14 天;排查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症状者等,应指导其及时就医,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口罩。

    工地实施封闭管理,工人隔离期间工资要按时支付

    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医学隔离观察人员的生活保障服务工作,并按照规定支付工人在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

    实施工地封闭管理,施工工地原则上应保留一个出入口,关闭封锁其他暂不使用的出入口,出入口使用期间,必须由专职卫生员对进入人员进行测温。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的围挡或围墙必须严密牢固。严禁宿舍“大通铺”现象,合理控制每间宿舍人数,保持宿舍定期通风、换气和消毒。

    严格复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核,对擅自复工行为从严处理

    建设单位必须在参建各方主体关键责任人全部到位后,组织施工、监理以及各分包单位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共同研究布置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并形成例会纪录。工地在消除隐患、落实整改、符合要求情况下,经项目总监签发复工通知后,报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同意方可复工。对未开展复工安全生产自查、复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到岗(项目经理未执行24小时在岗)、未经培训上岗、“危大工程”管控不到位、未经监理(主管部门)同意等擅自复工行为,一律停工并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记入不良信用纪录,实施联合惩戒。

    (记者 季宇轩 通讯员 童心)

    2020年2月7日《紫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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