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设协〔2025〕18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中设协《关于2025年度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的通知》(中设协字〔2025〕37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25〕31号)、《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中设协字〔2025〕36号)等文件要求,我会组织优秀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5年6月6日-20日19时截止,逾期不受理。
二、申报要求
本次推荐工作执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25〕31号)和《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中设协字〔2025〕36号)等文件要求。主要内容要求如下:
1.同一合同内的申报项目只能选择综合奖和专项奖中的一个奖项,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专项奖时最多只能申报两个类别;申报综合奖工业类项目时,一个项目只能选择一个工业类别申报,大型工业工程项目分期建设的,应以合同为准申报,当按整个项目申报后,其子项目不得再另行申报;
2.申报项目应当遵守国家保密法律规章制度,不得涉及保密相关内容;
3.合作完成并联合申报的项目,主申报单位应征得各合作单位同意,并提供合作项目申报声明;
4.申报综合奖的项目,每个奖项的申报人员不得超过20人;申报专项奖的项目,每个奖项的申报人员不得超过8人。申报人员需根据其专业在项目中的贡献大小进行排序,以个人名义参与合作申报的人员需提供个人声明;
5.工程设计项目的评价及竣工验收证明应由项目的建设主管部门(境外工程勘察可由业主或合同合约方)提供。环保证明、消防证明、安全证明等材料应由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6.每个企业申报同类专业的项目实行总量控制,建筑设计原则不得超过10项(含10项);其他综合奖项目不得超过8项(含8项),专项不得超过5项(含5项);
7.综合奖排名前8和专项奖排名前3的申报人员当届申报项目的数量不超过3项(含3项);
8.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是中方承担单位完成主要工作的项目,由中方承担单位申报,并提交一份外方同意文件,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9.往届申报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10.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2.3.4。
三、申报材料
线下申报材料:项目汇总表1份,申报表(A4)一式2份,其中一份随附件文本装订;申报材料按申报表、证明材料、照片、图纸等顺序,以A3图幅统一装订成册(软质封皮胶装),一式1份;电子文件(含申报表Word格式、项目汇总表Excel格式、附件证明材料PDF格式等)拷贝至U盘随册提交,每个类别存一个U盘,文件均应有较好的清晰度,以便于输出使用。
四、其他事项
1.申报单位应是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会员(无欠缴会费),且截止申报开始前三年内未发生过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2.本次申报江苏设协接受会员单位根据中设协相关要求自主自愿申报。请申报单位仔细阅读中设协相关文件;
3.申报项目时间范围:综合类2022年-2024年5月30日和专项类2023-2024年5月30日通过竣工验收运行使用一年以上;(已获2022年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2022-2023年度江苏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部分类别)的项目直接进入合规性审查);
4.江苏设协将根据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及实施细则,开展合规性审查,由专家委员会按照中设协核定的推荐数量进行推荐;
5.推荐工作严格按照中设协核定数量择优推荐,所有未推荐申报项目不作等级排序,申报单位请择优申报;
6.请申报企业在申报截止前将材料邮寄或送至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以6月20日19时前签收为准);
7.本次所有申报材料不再退回、统一作保密销毁处理;
8.本次推荐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杭程、王舒琪 电 话:025-51868129、51868132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辅楼二楼 201室
附件:
2.中设协《关于2025年度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的通知》(中设协字〔2025〕37号)
3.《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中设协字〔2025〕31号)
4.《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中设协字〔2025〕36号)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工作实施细则》附件.zip
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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